【涨知识啦】想要了解人体器官捐献? 朋友,快过来看吧(二)
来源:本站原创时间: 2021-05-26 16:07:11
为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高群众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了解,吉林省红十字会将以以讲促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关爱生命·救在身边”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朋友们,相信大家在之前的阅读学习中,对人体器官捐献已经有些了解啦,那接下来让我们再来看一些其他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吧!
知识问答
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成为志愿登记者,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表达过捐献意愿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抢救和治疗。
当生命离去时,原则上没有传染病和恶性肿瘤都可以捐献,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确定,并要尊重家属的意愿。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器官;
5.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
我国开展的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除给自己的亲属外不可以活体捐献器官。
当生命离去时,经医学评估合格,家属一致同意,在协调员的见证下,按捐献意愿获取器官。捐献的器官公平公正分配给器官衰竭患者,移植到患者体内,另一个生命重生。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家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
器官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恢复遗体原貌,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捐献全过程体现对捐献者的尊重。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捐献者家属可以接受来自社会的人道慰问和困难救助。
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捐献的器官根据国家器官分配和共享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公平、公正进行分配,将会分配给最适合的器官衰竭患者。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如果捐献者家属或接受者需要,并经对方同意,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捐”与“受”之间传递关怀。因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需要,并经人体器捐献管理机构征得捐受双方同意,可在特定的场合下互相见面,但不提倡捐双方建立直接的联系。
向捐献者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将捐献者信息铭刻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园,供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纪念,还会定期举办缅怀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捐献者的大爱与奉献精神。
我们开展的是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不开展活体器官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的。
(补充说明:只有在亲属间需要器官移植时,才能进行活体捐献,但亲属间的捐献不属于红十字会工作范畴。)
吉林省红十字会
【遗体捐献】
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遗体接收院校:
0431-85619466
吉林省红十字会:
0431-88905992
【角膜捐献】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红十字会眼库:
15804300561
吉林省红十字会:
0431-88905992
【器官捐献】
吉林省红十字会:
0431-8890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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