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您现在的位置:业务活动 - “三献”工作 -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南、相关工作流程及所需资料表格

时间: 2026-08-21

一、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等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遗体器官捐献?

当因疾病或意外生命不可挽救时,可以进行遗体器官捐献。

遗体器官捐献需要征得主要亲属的同意,经过严格的医学评估、死亡判定和伦理审查才能进行,并要在2名以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现场见证下完成。

三、志愿登记方式有哪些?

1.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2.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www.codac.org.cn

3.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捐献服务站进行书面登记

4.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

所有登记信息都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登记者的信息进行严格保护。

、完成意愿登记有何凭证?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志愿登记证书”是意愿登记的有效凭证,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网络登记颁发电子登记卡,现场登记颁发登记证书。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申领实体登记卡,电子登记卡与实体卡具有同等效力,提倡大家使用电子登记卡。

五、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一定能实现器官捐献吗?

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与“实现器官捐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皆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意愿登记,并且可以随时变更和撤销。

能否真正实现捐献需要等到公民逝世后,经严格医学评估,并征得主要亲属同意,严格按照相关捐献流程进行,因此进行意愿登记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实现捐献。

六、成为志愿登记者,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登记过捐献意愿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抢救和治疗。

七、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如何撤销登记意愿?

您随时可以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平台变更或撤销。通过本人账号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点击“志愿登记”按钮,弹出电子登记卡页面,在电子卡下方“温馨服务”里,找到“变更撤销”字样点击进入,按提示操作即可。撤销登记意愿后,登记卡和登记证书自动作废。

八、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遗体器官捐献?

需要经过专家初步评估符合条件,并征得主要亲属同意: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没有罹患全身恶性肿瘤或感染性疾病;

5.主要亲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同意捐献。

九、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朋友,去世后如何进行器官捐献?

需要本人生前进行意愿登记或留有遗嘱,可以由受托人办理捐献事宜。除此之外,不能进行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十、器官捐献完成后还会做哪些善后事宜?

遗体器官捐献完成后,获取组织会协助做好捐献者火化殡葬事宜,红十字会会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姓名铭刻在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场所,无特殊情况每年还会举办缅怀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捐献者的大爱奉献精神。


附件:1.吉林市红十字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2.遗体捐献志愿登记表

      3.遗体捐献者亲属确认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吉林市红十字会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