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进一步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5月8日上午,通化市红十字会在通化广场隆重举行了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题的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暨通化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医疗救援队成立授旗仪式。市红十字会、市卫计委、东昌区红十字会、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红十字志愿者、社区群众等1000多人参加活动。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在纪念活动上讲话,并为通化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医疗救援队授旗。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通化市红十字会在灾害救援、社会救助、保护生命健康、促进社会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重要贡献。他还呼吁更多的群众、更多的团体、更多的单位加入到红十字人道事业中来,为需要帮助的朋友提供一份力量,奉献一份爱心。
“我宣誓:我是红十字人,热爱红十字事业,遵守红十字会法,执行红十字会章程,高举红十字旗帜,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关爱生命,保护健康,维护尊严,为促进和平进步事业而不懈奋斗!”活动现场,全体红十字工作者、会员代表、志愿者以及爱心人士,面向红十字旗,庄严宣誓,许下郑重承诺。此时此刻,红十字精神的博爱之声在广场上空久久回荡。
通过铮铮的誓言增强了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从事红十字事业的使命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提振了红十字人的精气神,树立了红十字良好的社会形象。这也是红十字系统首次举行“我是红十字人”主题宣誓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都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广泛开展国际人道法知识、红十字会法、急救知识、遗体(器官)捐献、献血献髓及疾病预防等知识宣传,各医院专家为群众提供免费诊疗服务。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医疗救援队的队员还为群众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急救表演。
据了解,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着重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管;在红十字会的法律责任方面也增设专章进行规定;还增加了红十字会在参与推动遗体捐献等工作方面的职责,规定红十字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新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对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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