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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公示】通化市红十字会募捐情况公示(1月27日--2月3日)

来源:本站原创时间: 2020-02-04 15:29:02






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红十字会的具体要求,通化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认真做好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现将捐赠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20年2月3日12:00时,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抗击疫情款物1365.5806万元。其中,现金捐赠116.7697万元,物资捐赠1248.8109万元。



通化市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接收社会捐赠明细







通化市红十字会捐款去向一览表






通化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物资一览表





辉南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物资一览表







病毒无情人有情,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发扬博爱情怀,为一线工作人员和防疫工作者送去温暖和关爱。通化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归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捐赠款项,并在后期陆续集中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通化市红十字会

2020年23








捐款渠道

一、银行转账捐款

户名:通化市红十字会

账号:2200 1648 6380 5501 17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注:

建行手机银行公益捐款平台登陆建行手机银行转账(划到第2页)公益捐款点击更多“通化”选择“通化市红十字会”输入金额等相关信息即可捐款。

二、微信或支付宝捐款



注:

请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入“通化市红十字会”付款界面,输入您捐款金额即可。备注请注明捐款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捐赠意向。




三、邮局汇款

地址:通化市秀泉路702号,通化市红十字会(收),邮编:134001

四、现金捐款

地址:通化市秀泉路702号(市委院内红十字会办公楼二楼)

捐款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的准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捐赠意向:请注明捐款用途(为疫情防控捐款)。对于未注明特定项目的捐款,将计入“红十字事业捐款”,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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